编辑: 鱼饵虫 2019-07-13

4、开展社会化服务6.5万亩.对全县单造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并带动水稻专业村的农户进行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合计6.5万亩. (1)政府购买服务机耕平准1万亩;

(2)政府购买服务机收1万亩;

(3)政府购买服务粉碎切秆稻秆还田1万亩;

(4)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3.5万亩:在早晚造水稻生长中期合计对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纹枯病等重大病虫害进行统防统治.对全县单造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合计1万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有资质的公司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无人机统一防治,减少农药用量提高防治效果.另外,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专业村农户自愿自费的形式参加社会化服务进行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2.5万亩.

5、开展耕地休耕轮作3万亩.对全县单造1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及水稻生产专业村共3万亩水田进行 稻-稻-肥 轮作.政府采购紫云英种子发放给农户进行冬种紫云英绿肥.

6、扶持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农村部监测的16家家庭农场在基础设施建设、品牌推广、品质提升、土壤改良、无公害生产等方面进行补贴.

五、总投资及支持环节 本项目财政补贴资金1500万元,补贴方式为:一是以奖代补,农机具械、加工设备的补贴由符合条件补贴对象先建设,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补助50%-60%;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机耕、机收、切秆、统防统治等,由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无偿为补贴对象进行社会化服务;

三是物化补助的形式:配方肥、水稻种子、紫云英种子等由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无偿发放给补贴对象.本项目单个经营主体购买农机加工设备的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共260万. (1) 绿色、有机 丝苗米栽培技术规程研究与推广50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县农业局、实施主体与广东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签订三方协议,在我县进行绿色、有机丝苗米栽培技术规程研究与推广.费用主要用于:1购置小型仪器等相关设备费用2万元;

2开展技术研发所需的农资投入品、水稻种子 、实验耗材等费用11万元;

3广东农科院合作专家到蕉岭开展科技合作和交流、召开品种和技术培训等活动费用9万元;

4技术手册编制、技术挂图等资料印刷和出版费用8万元;

5开展品种引进及技术研发临时请工的劳务费,省农科院专家到产业园工作的补贴、邀请省内外专家验收、咨询等费用20万元. (2)推广水稻配方肥180万元.对全县单造10亩以上的水稻生产新型经营主体两造水稻共10000亩进行配方肥物化补助.每亩每造发放配方肥100斤,每斤1.8元 每亩补助100斤x1.8元/斤x10000亩=180万元. (3)推广优质稻种植,种子补贴30万元.对全县1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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