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3 |
(二)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登录报名系统的账号和密码沿用2016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2.考试实施时要按规定使用身份识别系统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为避免重复工作、减少基层工作量,本次报名不另行采集考生指纹信息,指纹信息由考试院在高考考生数据库统一提取. 3.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 大写英文字母全拼 代替. 4.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5.报名收费标准 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的通知》(粤教考〔2009〕8号)规定的每科次收费25元执行.
五、考试合理便利申请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的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生办审核并上报考试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六、成绩公布和使用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月下旬公布,考生认为成绩有误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成绩使用 1.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科目考试成绩使用.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学考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科目的学考成绩,是具备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录取的依据之一. 2.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成绩使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成绩可以作为: (1)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依据.2017年起,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试所取得的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当年分类考试招生(含自主招生)录取 文化素质 的成绩,成绩当年有效.高职院校的相关录取办法另行制订. (2)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试所取得的考试成绩也可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科目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成绩长期有效. 3.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由省级教育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可作为当年及以后普通高考录取的依据.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但只能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相应科目成绩,不能作为当年及以后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 4.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5〕14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2017年学考所取得的成绩,按我省有关规定使用.其他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学考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附件: 1. 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2.中山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学报名点代码一览表 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