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3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人诚信承诺书(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原件);
(6)信用承诺书(原件);
(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原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注: ①以上资料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②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后附在响应文件中. ③第(2)、(3)、(4)、(5)、(6)、(7)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也被视为有效资料. 3.4相关业绩原件作为评审(评分)时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应将上述资料原件及业绩材料原件单独封装,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均无效. 3.6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不良投标行为,没收磋商保证金,禁止其3年内参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列入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诚信黑名单.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踏勘现场 4.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第6项中规定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4.2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其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磋商费用 5.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2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3本次磋商的公证费由成交供应商交纳并领取公证书,公证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公证机构负责解释. 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上述费用,采购人均认为上述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l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第四章 合同文本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 6.2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