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13
茶教通〔2019〕19号 关于印发《茶陵县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中学、县直各中学、民办学校: 现将《茶陵县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茶陵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印发 茶陵县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衔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普职协调原则.

(五)资源调优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茶陵县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费学文 副组长:刘文、谭凌鹏、李明林 各高中学校校长 成员:教育股、社办职教股、纪监室等股室负责人及高中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 下设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招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谭凌鹏兼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和主导招生管理工作;

副主任由教育股长兼任,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设立高中阶段招生秩序和招生纪律监察组,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对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和各学校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和执纪问责.

四、招生办法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2019年我县普通高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 阳光 招生录取政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5%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中30%为指标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10%为自主招生,5%为特长生),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35%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中30%为指标生分配到各初中学校,5%为特长生).

(一)指标生 教育局将各普通高中公费招生计划30%的指标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确保每所农村初中学校均有毕业生升入本县公办普通高中就读.凡在我县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的毕业生有资格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招生按以下规则依次择优确定: 1.比较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等第;

2.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3.比较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总分;

4.比较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八科的成绩总分;

5.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6.比较初中三年学生平时成绩. 指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录取,未达到指标生录取要求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常规录取.

(二)自主招生 为推动我县创新人才培养,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同意省示范高中学校茶陵一中自主招生 创新人才实验班 学生100名. 自主招生工作必须依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主招生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严格按程序审定,在高中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 茶陵县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学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参与后续任何形式的录取,也不得改录其他学校.同时,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还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文化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录取最低控制等级,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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