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3 |
项目实行季节性生产,生产月份为11月-12月. 2.7建设项目公用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水膜除尘补充用水、绿化用水,年用水量为1805t/a.水源来自井水. 排水 项目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民清掏作农肥使用、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2万kw・h,用电由找郢乡瓦房村供电管网提供. 3建设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号文,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和《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因此本次项目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2)土地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怀远县找郢乡胡疃街道,根据当地白莲坡镇镇政府提供土地证明得出,该项目所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与邻里不存在土地纠纷,符合土地政策的规定.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怀远县找郢乡胡疃街道,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齐全,劳动力充足.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根据怀远县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类标准,地表水茨淮新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分别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现状良好.项目地块公用工程基础设施供应条件完善可靠,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
项目周围主要为村庄住户,无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企业,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项目总图布置、内部规划、周围环境基本合理可行;
从选址区周边环境状况来看,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故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现有工程概况 怀远县顺意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5月,主要从事稻谷烘干,总投资200万元.现有职工4人,日烘干量为80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结合环评现场调查情况,该企业未办理环手续并擅自开工建成投产,也没有任何监测验收手续.目前项目已于2017年10月停产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