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13 |
1 单一来源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单一来源保证金金额:$1900.00元 支付方式:转帐、银行汇款、银行汇票
2 单一来源保证金缴纳户址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帐号:020900326110701
3 成交服务费 按《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4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服务费缴纳开户银行和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帐号:020900326110303
5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6 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起至确定正式成交人止不少于60天,成交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7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1份word或excel文档且压缩为.rar或.zip格式(U盘或光盘) 说明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文件适用于本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项目. 定义 招标采购单位 是指: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是指: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财政所. 响应供应商 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合格的 响应供应商 是指: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报价文件 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报价文件.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 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协助采购方办理上牌手续、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谈判费用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 单一来源文件 单一来源文件的构成 单一来源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谈判邀请函 采购项目内容 谈判须知 合同书格式 报价文件格式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单一来源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单一来源报价文件没有对单一来源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响应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招标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报价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计量单位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单一来源报价要求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采购车辆上牌及检测费用、保养、维护、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单一来源保证金 单一来源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单一来源保证金,单一来源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金额为人民币壹仟玖佰元($1,900.00元). 单一来源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交纳形式:转帐、银行汇款、银行汇票(请将转帐凭证、电汇底单或银行汇票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转帐或汇款时请注明为GXTC-CZ-1028042的单一来源保证金.建议保证金使用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提交,并在报价截止时间的前两天将凭证或底单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757-83396343 张小姐)确认,以方便开具收据. 时间:报价前两个工作日. 收款人账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帐号:020900326110701 注明:GXTC-CZ-1028042单一来源保证金 凡未按规定交纳单一来源保证金的,其谈判报价文件为无效响应.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