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3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大塘园73-3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25′55.29″,东经112°55′38.01″),项目建筑面积为4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项目在原有锅炉房内新建2台8 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扩建前后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新增员工6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项目须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4吨/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接管标准)的较严者后,进入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三)项目2台8t/h蒸汽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核定项目扩建后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3.37吨/年(增加3.37吨/年)、氮氧化物15.77吨/年(增加15.77吨/年).根据《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佛府办〔2016〕63号),本批复中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依法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其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数量按本批复意见确定. 项目主要产污工序(燃天然气锅炉)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