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3 |
为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妥善补偿安置被征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 590号令)
(二)《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办法》(省政府第268号令)
(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四)《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发〔2012〕20号)
(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征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14〕9号)
二、征收与补偿的基本原则 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三、征收范围 邵水西路(茅坪段)道路风光带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详见该项目规划红线图).
四、实施单位 大祥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征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大祥区桃花新城建设协调指挥部具体负责实施.
五、征收实施时间 自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60天为房屋征收签约期限.
六、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征收补偿的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提供安置房源供被征收人选择,按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时间顺序,在候选安置房源中选房,遵循 先签者,先选房 的原则选择. 对于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临时建筑,按市政发〔2013〕36号文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认定,并出具书面意见书,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征收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依法不予补偿. 住宅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登记的或认定的正房建筑面积依照 面积就近,套型就少 的原则确定安置房建筑面积及套型,正房以外的房屋和附属物一律作价补偿.
(二)征收补偿标准 1.选择货币补偿的: 房屋征收补偿额=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的补偿+1次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2.选择产权调换的: 房屋征收补偿额=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的补偿+2次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房屋征收补偿额实行结算,相互找补差价. 3.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O(含50O),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50O以内的(含50O)安置房建筑面积,被征收人不付差价;
超过50O,51-60O的安置房建筑面积,由被征收人按照安置房评估价格50%购买;
60O以上的安置房建筑面积,由被征收人按照安置房评估价购买. 4.安置住房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其安置面积基数可再增加3平方米;
安置住房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二部以上电梯的,其安置面积基数可再增加8平方米,该增加部分面积不付差价,仍按规定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 5.经认定为商业房屋并进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屋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结算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