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13 |
2019 年3月29 日合同书发包人(全称): 郑州市第十九中学 承包人(全称): 河南信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初中办公楼、大学堂、实验楼、学术交流中心窗户更换项目 2.工程地点: 学校院内 3.工程内容: 原窗户拆除后安装隔热断桥铝合金窗户及不锈钢格栅防盗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总承包
三、工程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价款采用:固定价款 方式确定. 本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签订合同人员及材料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
2019 年4月1日竣工日期(计划):
2019 年4月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壹佰贰拾肆万玖仟元整 $: 1249000.00 元
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报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其他应当支付的价款.
十、本工程项目经理: 于军阁 ,全权负责该项目的一切施工内容. 十
一、补充条款
1、保证按合同工期按时完工,若每超工期一天,愿接受建设单位每天1000元的罚款.
2、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环境治理、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均由施工方配合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十
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学校会议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住所:住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天地惠城1号楼东单元四楼西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吴罡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 账号:账号:
7716 0188
0001 22796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