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3 |
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99228394140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6001550510052509741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户??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4054101040014053
4、开户行:广昌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600900009600058
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11204029200051533
6、开户行:九江银行广昌支行 户??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77090100100001081
7、开户行: 江西广昌农商银行营业部 户??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94279223000084056 12.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如投标人的行为使招标人受到伤害时,招标人可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2任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2.3保证金的退回: 12.3.1已缴纳了项目投标保证金但未能参加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表》,便于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办退回手续,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投标保证金原进账账户无息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如未按要求填写清楚并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表》,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3.2已参加项目投标但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统一由采购代理机构代办退回手续.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投标保证金原进账账户无息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3.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交货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持项目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加盖采购单位公章转账函到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手续.由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投标保证金原进账账户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12.4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