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3 |
八、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审查内容:六安沃特玛新能源产业园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项目位置:寿春路以北、五教路以东、蓼城路以南.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项目概况:龙舒路以南地块规模321亩,建设规模258463O,容积率1.2,建筑密度41.1%,绿地率11.4%.龙舒路以北地块规模347亩,建设规模277880O,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6%,绿地率11.2%.该项目主要研发生产新能源电池及相关上下游产业. 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厂区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九、安徽迈明亚克力科技有限公司 审查内容:项目厂区规划方案调整. 项目位置:龙舒路以北、五教路以西. 项目概况:沿五教路增设一处出入口,原储罐数量增加为7个;
综合厂房建筑长度缩减,且层数由5层调整为6层;
厂房缩减后空置的地块增设一栋6层办公楼;
原规划的办公楼调整为2层的仓库. 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厂区规划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以上项目单位沿道路涉及有大门及单层门卫设施和围墙的,大门及单层门卫设施退让主干道不少于3m,次干道不少于2m;
围墙中心线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2m;
新建项目须按照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环保"三同时"建设要求;
规划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各项目单位根据会议要求抓紧修改规划方案,上报正式规划成果;
项目定位经开发区发展规划局现场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基槽开挖后再经复线确认后方可施工. 2018年3月12 日 抄送:市规划局、开发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