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3
介环函[2017]344号 介休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介休市新科碳素厂新建年加工5000吨高炉微孔炭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介休市新科碳素厂: 你单位报送的《介休市新科碳素厂新建年加工5000吨高炉微孔炭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的申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介休市新科碳素厂位于介休市三佳乡西湛泉村北1.

2km.建设规模为年加工高炉微孔炭砖50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厂区内现有建筑安装炭砖成型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为新建项目.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介发改审函字[2016]34号文对介休市新科碳素厂新建年加工5000吨高炉微孔炭砖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要贯彻国家关于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专家意见和环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生态和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导热油炉燃料使用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建设封闭式原料库,无烟煤筛分破碎系统设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

沥青熔融、混料机、成型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废气经沥青烟净化装置处置后排放.

3、落实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危废暂存间并做好防渗措施,废焦油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内,及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6、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颗粒物0.438吨/年、二氧化硫0.01吨/年、氮氧化物0.471吨/年.

7、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8、加强厂区的绿化、硬化、美化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2016〕2 号)要求办理竣工验收事宜.

四、介休市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介休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8日 抄送:介休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建设项目管理股,山西华特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介休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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