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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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