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3 |
②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体制;
③入园工业项目必须自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出水达标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合流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系统 ①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
③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符合 噪声 原则上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加强企事业单位厂界噪声达标管理,进区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标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符合 固废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集中处置;
②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
③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①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②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均回收综合利用;
③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符合
3 与西安骏驰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浙商聚集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购买西安骏驰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浙商聚集区项目 建设的位于沣四东路南侧的2座标准厂房及办公楼等附属设施,建设航空机械零部件与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根据《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浙商聚集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功能定位为 属于标准厂房建设,建成后引进汽车零配件加工企业 ,禁止引入高能耗、高污染、不符合园区相关规划的企业.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航空零部件的生产,采取工艺及原料环保高效,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浙商聚集区项目已取得批复(环批复[2018]09号),要求标准厂房建成后招商入驻的项目以及预留用地引进项目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另行环评. 符合
6 选址 项目选址于西安市邑区沣京工业园沣四东路以南,所选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善.本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各环境要素基本能够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周边200m范围无居民点.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 符合 由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相关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2 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相关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相关政策文件 要求 本项目符合情况 符合性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13年第31号) 中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的符合性分析 源头和过程控制 1.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应妥善处置;
2.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1.本项目清洗剂为无水酒精,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清洗液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项目生产过程中原辅料挥发的有机废气经车间负压或集气罩收集,并采取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 符合 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1.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