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13 |
四、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等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要求: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三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照顾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照顾招生对象(1至6照顾招生对象以市教育局下发名单为准)于7月16日-7月23日到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名单下发各相关学校,8月28日-8月29日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公政治〔2018〕27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4.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莆委办〔2017〕8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它政策照顾对象.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见附件1《莆田市2018年秋季城厢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七、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民办小学、初中在2018年7月4日至7月30日内按计划完成招生.城厢区砺成中学七年级招生试行在 莆田教育网 统一报名,统一时间进行招生.具体见砺成中学网站公布的招生方案.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时各自参加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已缴费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预留学位.
八、农村公办学校招生 1.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辖区小学按行政村招生. 2.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 3.在华亭、常太、灵川、东海镇的务工或经商的随迁子女就学按父母就业所在地就近入学.
九、其它事项 1.原在城厢区区内就读小学、幼儿园的毕业生,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 2.广化寺佛教名胜区建设,原新塘南景、新梅小区及油画城片区(新南小区)内的被征迁户户主直系亲属,可按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区,选择拆迁区或安置区所属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就学.但选择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在本方案公布的招生时限内作出,超过时限的,必须无条件服从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新塘南景、新梅小区及油画城片区的拆迁户因房屋买卖及户口变更等,则不享受原划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按现户口划片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3.符合[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