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3 |
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4.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提前一周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一律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七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签约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全过程由主管局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