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3 |
8 投标工期及质量 8.1本工程要求总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5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8.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且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莆田市普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莆交规建〔2013〕149号)执行. 8.3本工程中标单位如与项目周边群众发生土地纠纷,所产生的项目预算外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及支付.
9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9.2钢材、水泥、砂子等主要材料(主要材料在招标文件另行列明)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