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3 |
6、保证项目区绿化措施的实施,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确保绿化效果.
7、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医疗辐射部分.
三、工程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现场环境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忻 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5日 抄送: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