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13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坚持群众路线.评选推荐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向一线倾斜,自下而上,充分体现群众性,努力扩大先进典型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群众公认,经得起社会监督和群众检验.
(三)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标准,真正把实绩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推荐上来,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质量高、示范性强.
(四)坚持重在实效.以推荐命名为契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推荐命名的过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过程.
二、推荐名额及方式 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名额:各设区市教育局可推荐各10名(个),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可推荐各1名(个);
本科院校可推荐各2名(个),专科院校可推荐各1名(个);
厅属中专学校可推荐各1名(个).市属高校和中小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省部属高校、厅属中专学校直接报省教育厅.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宁缺毋滥.
三、推荐条件
(一)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二)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志愿服务品牌 1.参与志愿者人数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经常,持续开展活动2年以上,社会效益显著. 2.在本地区、本系统产生广泛影响,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三)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1.依法成立,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00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全省教育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高度重视,将志愿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2.工作成效显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经常,人员参与踊跃,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显著的社会影响力.
(五)全省教育系统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1.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业务能力精湛,积极开拓创新,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 2.工作实绩显著,事迹突出,获得群众认可和社会肯定,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