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3 |
4、成交供应商投标单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如总价与单价总计不一致,以单价总计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
6、交货地点:在供货时间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汕尾市辖区内)交付采购人进行验收.
7、售后服务要求: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国库支付手续.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 、 使用单位 是指汕尾市公路局.
2、 招标人 是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人 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报价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 有效投标人 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5、 采购当事人 是指 采购人 、 招标人 、 投标人 .
二、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组成(参照第四部分附件格式):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设备技术性能与偏离情况说明一览表;
(3)本项目相关承诺及证明.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报价文件以信函密封形式递交,封口盖公章.须于2014年7月10日下午3时前递交(电报、电话、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
2、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本次标的招标编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若投标人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任何建议或疑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和回复.若招标人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任何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递交报价文件后,可撤回报价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提出申请;
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汇票、现金及现金支票等方式提交. 户名:汕尾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工商行汕尾市分行 帐号:
2009002109022631259
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本次项目合同书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没收. (1)投标人在报价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 a按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b接受对报价文件错误的修正. (3)提供存在虚假内容的报价文件.
五、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根据粤价函[2011]1036号函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应按收费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招标代理费.
六、评标原则及方法
1、评标和定标: (1)投标人按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 (2)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