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方须知 (3)招标项目要求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澄清 6.1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按投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询问,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 为了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符合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明细表.
5、技术文件 9.2 资格证明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国家税务登记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投标格式 10.1 投标方可对招标方货物所列的内容全部投标,也可只对一项内容进行投标. 10.2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10.3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包括响应文件及报价表),手写则视为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受理. (4)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投标报价为目的地的交货价(含税、运杂费、装饰材料、施工、安装、调试、技术监督等权威部门产品质量检测费、售后服务等其他费用) 10.4 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投标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