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3 |
一、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要按照区政府安办的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利用成都市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情况作为对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内容之一.
(二)开展工业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要在前期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督促企业完成风险评估信息录入,确保信息录入真实、有效.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以"两重点一重大"为重点,突出加强对氯、氨、氰化钠和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排查整治生产、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隐患;
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四)强化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巩固完善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础数据库,动态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督促工业企业深化冶金、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五)强化能源保障领域安全管理.在油电气生产销售领域,重点打击无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和配气站、充装站等的隐患排查,落实燃气企业日常巡护措施,严密监控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建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对供电企业、加油站、燃气企业和充装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六)强化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大易燃易爆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开展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督促企业完善消防软硬件设施,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七)强化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加强场(厂)内车间疏散通道及专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八)强化各类自然灾害有效防范.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向相关企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加强危险点位巡查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等灾害的应对准备,严防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引发次生事故.
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3月10日):有关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搞好研究部署和宣传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