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3 |
4 联网框架 长沙市停车场(库)车辆信息联网基本框架见图: 全市各停车场(库)自主建设的管理系统按本规范要求将采集的信息经通信链路上传至长沙市停车场(库)车辆信息联网平台,联网平台负责将汇集的各类信息进行清洗、存储、分发,以实现全市停车场(库)车辆信息共享,为公众、停车场(库)经营者、政府决策者等提供服务.
5 数据采集 5.1 采集内容 停车场(库)车辆信息包括停车场(库)基本信息和过车信息,详见附录A. 5.2 采集方式 停车场(库)基本信息为静态信息,由指定管理员录入管理系统;
过车信息为动态信息,由前端设备采集汇于本地管理系统. 5.3 采集精度 停车场(库)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准确率应为100%;
前端设备数据采集准确率应大于95%. 5.4 前端设备功能 5.4.1 一般功能 5.4.1.1 车辆图片信息采集 (1)机动车进出停车场(库)时应采集机动车图片各不少于2张. (2)图片中机动车号牌部分应完整、清晰,号牌下边缘应与图片下边缘基本平行,倾斜角度不大于20度,并处于图片下方1/4区域内. (3)图片中机动车车身宽度应不小于图片宽度的60%,不大于图片宽度的90%. (4)图片文件格式应为JPEG,图片颜色应不低于24位真彩色,图片分辨率应不低于130万像素,图片画幅比例应为4:3或16:9. (5)在各种光线条件下(顺光、逆光、白天、黑夜、车灯及其他强光照射),图片能准确体现机动车车身颜色. (6)图片相关文字描述:参照《视频图像文字标注规范》(GA/T 751-2008?)在图片相应位置标注图片产生的地理位置、设备属性及时间等信息. 5.4.1.2 车辆识别 5.4.1.2.1 识别内容 (1)车辆号牌自动识别 车牌识别设备具备对符合GA 36-2014标准规定的民用、警用、军用、武警等车辆号牌的自动识别能力.同时兼具识别GA 36-
1992、GA 36-2007中相应的各类车牌的能力. (2)车辆号牌颜色自动识别 系统至少能识别黑、白、蓝、黄、绿五种车牌颜色. (3)车辆通行介质信息 包括各种通行卡片、电子设备等介质所配套的车辆信息. 5.4.1.2.2 识别方式 至少支持以下一种识别方式:视频识别、射频识别、蓝牙识别、ETC识别等. 5.4.1.2.3 识别要求 (1)法定号牌式样变化后,应在60天内实现对新式样号牌的识别. (2)识别的号牌信息必须与过车图片一一对应. 5.4.1.3 人工操作及信息录入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及设备支持人工操作模式,管理员可以手动操作并采集、录入信息,当出现系统故障、无牌车进出等情况时,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无遗漏. 5.4.1.4 剩余泊位显示 配备剩余泊位显示屏用于实时显示停车场(库)剩余的泊位数量,显示屏配建标准可参照《附录B:剩余泊位显示屏规格建议》. 5.4.2 扩展功能 5.4.2.1 车辆特征提取功能 采集的车辆图片信息能完整清晰地反映车辆全貌,能准确地反映车辆保险杠、车牌、车灯、排气栅格等车辆关键特征. 5.4.2.2 高清卡口功能 车辆图片中车辆前排人员面部五官清晰可辨. 5.4.2.3 视频监控功能 在车辆出入口单向或者双向安装视频监控,并通过公安视频专网将视频图像信息接入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管理平台. 5.4.2.4 车辆信息比对功能 支持前端采集的实时信息与原始登记信息或以往过车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异常及时预警. 5.4.2.5 车位智能识别功能 推荐停车场(库)安装地磁、智能车位锁、微波、红外、视频等车位状态智能识别设备. 5.5 前端设备性能 (1)防护等级:室内不低于IP54,室外不低于IP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