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3 |
(2)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4)社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5.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指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6.基金会:包括(1)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
(2)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7.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农民专业合作社:指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包括①经各级工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
②经各级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 10.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企业集团情况 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制权的企业法人;
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业集团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
二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资质等级 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0年第77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 9其他 . 单位组织结构情况 反映法人单位与其上、下一级法人单位和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关系.主要包括法人单位的上一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