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相比2018年,增加了9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1万,增加了2万元,主要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请;
公车购置费189.98万元,增加了189.98万元,主要是对我区部分已到报废期限难以继续使用的公务用车进行更新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7.5万元,减少了92.3万元;
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减少了0.78万元,主要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