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4 |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5月18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5月18日18时前传真至0898-66569605或发送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或者发送确认参加面试的电子邮件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关要求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请考生于2019年5月24日9:00至11:3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实训楼(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乘37路、45路、46路、73路、205路到省拘留所站下车).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实训楼(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乘37路、45路、46路、73路、205路到省拘留所站下车).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