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4 |
本规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中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环境卫生、燃气管道、综合管网、公交站场9个工程类别. 本规定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重庆市设计院、重庆交通大学、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林同使こ套裳(中国)有限公司、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原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项目组织:游正j 董勇程建林 编辑:郑佳周长安 王曼杜江黄琳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杨弘古霞道路专业:陈德玖 张晓阳 周彤及 汪勇黄华华 滕前良 刘文强 宋林俐 曾榕彬 王林涛 桥梁专业:岳卫东 向中富 杜春林 隧道专业:陈德玖 程崇国 给排水专业:程吉建 万友林 盛国荣 吕波靳俊伟 电气专业:李盛涛 刘进宇 暖通专业:谭平叶涛陈佳环境专业:程吉建 吴淼庄 况力孙长领 何东毛绪昱 燃气专业:周强张靖强 建筑专业:雷鸣陈天才 刘强结构(建筑)专业:邓小华 经济专业:周元明 孔繁嵩 评审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 吴国雄 朱举东 朱自力 吴敏肖了林 周爱农 俞善东 龚安军 程汝琼 彭绪亚 目录1总则
1 2一般规定
2 2.1设计文件组成
2 2.2编制单位资质
2 2.3设计文件签署
2 3城市道路工程
4 3.1新建道路工程
4 3.1.1设计说明
4 3.1.2设计图纸
8 3.2改扩建道路工程
11 3.2.1设计说明
11 3.2.2设计图纸
11 4城市桥梁工程
13 4.1特大型、大型桥梁工程
13 4.1.1设计说明
13 4.1.2设计图纸
17 4.2中型、小型桥梁工程
18 4.2.1设计说明
18 4.2.2设计图纸
20 5城市隧道工程
21 5.1设计说明
21 5.2设计图纸
24 6给水工程
26 6.1设计说明
26 6.2设计图纸
29 7排水工程
31 7.1设计说明
31 7.2设计图纸
35 8环境卫生工程
37 8.1设计说明
37 8.2设计图纸
40 9燃气管道工程
42 9.1设计说明
42 9.2设计图纸
43 10综合管网工程
45 10.1设计说明
45 10.2设计图纸
46 11公交站场
48 11.1设计说明
48 11.2设计图纸
54 12投资估算
57 12.1估算文件组成
57 12.2编制内容深度
57 1总则 1.1为规范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提高方案设计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等规定,结合重庆市近年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经验,编制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公用行业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公交站场工程方案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小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可适当简化,维护改善类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工程规模划分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的规定执行. 1.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2一般规定 2.1设计文件组成 2.1.1方案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设计图纸、投资估算三部分组成. 2.1.2多专业综合类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册编制. 2.2编制单位资质 2.2.1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单位的设计资质应满足住建部有关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应将工程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证书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附于设计文件中. 2.2.2由多个设计单位共同编制方案设计文件时,设计单位的资质范围总和应涵盖和满足所承接工程专业及规模所要求的设计资质等级,且各设计单位只能承担自身设计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项目. 2.2.3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除满足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设计文件签署 2.3.1方案设计文件应由与设计单位具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签署. 2.3.2方案设计文件宜设置 设计人、校核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 等不少于六个技术岗位的签署栏,并采用打印姓名字体和手签姓名字体的签署方式. 2.3.3国家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其设计人员还应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上加盖个人有效注册执业印章. 2.3.4同一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和签署两个以上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与校核人、设计人与审核人的技术岗位栏均不得由同一人签署. 2.3.5设计文件应盖印编制单位的公章和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由多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应盖印所有编制单位的公章和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设计文件封面还应标明主体编制单位和参与编制单位,未标明者默认排名第一单位为主体编制单位. 2.3.6设计文件签署除应满足本规定外,还应满足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城市道路工程 3.1新建道路工程 3.1.1设计说明 3.1.1.1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