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4 |
从2012年9月起,由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负责广州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长、教师的远程培训工作,其中包括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远程和面授)的收费工作.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1702期市级全员培训(含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选课即将结束,现就有关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根据《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17年第二期培训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7]90号)要求,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中的远程培训课程(含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师培训)基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进行.培训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
二、缴费资料 ?
(一)缴款通知书 各单位自行从平台下载打印缴款通知书,并查看缴款通知书所列出单位信息、缴款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9月20日前开放下载)
(二)缴款申报表
1、打印缴款申报表,并正确填写缴款申报表.
2、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平台上更新学校信息,确保继教网平台中学校名称与学校公章一致,保障本校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如因本校信息不更新,导致缴款申报表信息填写错误,由学校承担责任.
三、缴费方式与时间安排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要求,从2013年开始,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收费将纳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1702期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全员培训的培训费用继续使用非税收入征管系统进行缴费.请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依据以下缴费指引,进行缴费. 银行缴费方式: 9月20日―9月27日,使用支票或现金交纳培训款的单位,可凭《缴款通知书》到以下14家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在广州市内开设的任一网点进行缴费.使用支票缴款时,支票的收款方写"广州财政代收款",由银行直接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作报销凭证.
(二)现场缴费方式: 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的单位,需携带缴款通知书、缴款申报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缴费.现场缴费只接受银行(借记、贷记)卡缴费.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凭《缴款通知书》,在缴费现场使用银联(借记、贷记)卡在非税系统专用无线POS机自助缴费,并由POS机自动打印电子票据作报销凭证.
(三)现场缴费时间安排: ? ? ? 1702期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收费工作时间为9月20日-9月27日,为保障收费工作秩序,每天安排不同区的学校前来缴费.请各学校按以下安排完成缴费工作. 9月20日(9:00-12:00和14:00-16:00):天河区、越秀区各学校;
9月21日(9:00-12:00和14:00-16:00):海珠区、白云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9月22日(9:00-12:00和14:00-16:00):荔湾区、黄埔区(含原萝岗区)各学校;
???????以上三天的收费地点统一为: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州市麓景西路41号广州电大麓湖校区)体育室. 9月25日-9月27日为番禺、南沙、从化、花都、增城各学校现场缴费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9月25日(上午9: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