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4 |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责任主体 泸州市公安局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刻制业、旅馆业、典当业等特种行业的相关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踏勘、审查,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等权利;
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同意许可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12389 泸州市公安局责任清单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