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4
公开招聘周口店地质教学实习队队长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周口店、北戴河地质实习工作的补充意见》(中地大京发[2009]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招聘周口店地质教学实习队队长.

一、应聘资格

1、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遵守师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责任感强,能够全力投入周口店地质教学实习管理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地学专业背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两年以上周口店地质教学实习指导教师经历.

二、基本岗位职责

1、完成周口店地质教学实习任务.周口店地质教学实习队队长全面负责实习组队、实习日常教学组织、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协调行政副队长做好生活和教学保障工作、改善实习线路环境、出队前向学校提出实习站内外具体的保障要求.

2、完成周口店实习教学建设和改革任务.做好实习基地内涵建设、完成实习线路勘查、储备应急实习线路、建立模拟仿真教学系统、完善出版周口店实习指导书、发表相关教学改革论文、提出周口店地质教学实习师资队伍建设建议.

三、聘期及待遇

1、周口店地质教学实习队队长聘期5年.

2、待遇:副教授被聘为实习队长,聘期内执行四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

教授被聘为实习队长,聘期内执行高一级岗位津贴标准.聘期结束,聘期岗位考核称职并在实践教学上做出明显成绩者,由学校单列指标,副教授评为教授职称.

四、初步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7日,发布选拔公告.

2、2015年4月13-16日,应聘人将应聘登记表交至教务处(办公楼324室);

电话82323953;

Email:[email protected].

3、2015年4月20日-24日,资格审查及评议.

4、2015年4月底,签订聘任协议、颁发聘书. 附件:

1、中地大京发[2009]35号文件

2、实习队长应聘登记表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教务处 人事处 2015年4月7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文件 中地大京发〔2009〕35号 关于加强周口店、北戴河地质实习工作 的补充意见 各单位、各部门: 周口店和北戴河地质实习作为我校地质类相关专业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为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2007年学校印发了《关于加强周口店、北戴河地质实习工作的意见》(中地大京发〔2007〕36号).为了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长效机制,现对加强周口店、北戴河地质实习工作作如下补充.

一、实习队长

1、实习队实行队长负责制,由队长全面负责实习组队、实习日常教学组织、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实习教学改革与建设任务.实习队队长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有两年以上在实习地区的带队经历.

2、实习队长由教务处面向全校选拔,由学校聘任.周口店实习队长聘期5年,北戴河实习队长聘期6年.副教授被聘为实习队长,聘期内聘为教授岗位;

教授被聘为实习队长,聘期内在原教授岗位级别上高聘一级,并执行绩效工资标准.聘期结束,聘期岗位考核称职并在实践教学上做出明显成绩者,由学校单列指标,副教授评为教授职称.

二、实习指导教师

1、实习指导教师由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和参加实习学生所在院(系)共同指派,具体人数和分工由实习队队长确定.每年4月初,各院(系)要将指导教师名单报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办公室,名单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须报教务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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