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4 |
2、 投标方 系指向招标方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 中标方 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招标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4、 服务 系指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
5、 系指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未响应本实质性条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次采购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100万以下的服务招标为1.5%,100-500万的服务招标为0.8%),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采购代理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价内容.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投标报价应是投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服务人员工资(包括社保、残保金、加班费、高温费、福利、补贴等)、服装(包括标牌)、保洁费用(门窗擦洗、地面清洗、地面打蜡、电梯清洁、设施设备消毒杀菌、垃圾袋、卫生间卫生筒纸、洗手液、清香剂、去污粉、檀香及保洁设备、设施等)、保安器材、服务人员培训、体检及供应商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服务期内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慈溪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人员必须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在内的社会保险,且服务期内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慈溪市政府规定的当年社保缴费基数.
六、投标保证金
1、交纳方式:详见公告.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无效.
3、投标截止日后,投标方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方无故拖延或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投标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商务技术文件:
1、封面(附件八);
2、投标函(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三);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6、投标方一般情况(附件四);
7、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五);
8、投标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
9、投标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
10、投标方提供获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
11、投标方提供银行或第三方评级机构评定的有效的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