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14 |
(2)《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交学历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正常毕业)、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证书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其他应聘人员,提交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证书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按本须知第8条提供相应的报到证、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学位证、户口薄、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 三支一扶 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6年8月12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3、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于2016年8月18日9:00至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到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76号712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审查核准后,应聘人员本人要在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复印件).
14、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5、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