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14 |
9 ①督促施工工地严格执行 十项强制性规定 ,督促建设单位把控制扬尘经费纳入工程造价,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处罚控尘不达标的施工单位. ②在空气污染时段,严格限制土石方施工和外运,督促控尘不达标的工地停工整改. 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区交委、区城管局 区水务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新区建设管委会
三、控制扬尘污染 扬尘控制 示范
10 巩固或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 区城乡建委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国土房管局、区城管局、区交委、区环保局
11 巩固或建设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条. 区城管局 区国土房管局、区交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城乡建委 重点扬尘源分类管控
12 逐步推进施工工地控尘 绿黄红 名单管控制度及分级管理.全部落实施工扬尘控制 十项强制规定 要求的工地,挂 绿 牌,可以正常施工.落实 十项强制规定 要求不到位且当天可以整改到位的,挂黄牌.落实控尘 十项强制规定 要求不到位且当天难以整改到位的,或挂黄牌期间再次出现控尘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或出现控尘措施不到位问题拒不整改的,挂红牌,责令停工整改. 区城乡建委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国土房管局、区城管局、区交委、区环保局
四、控制工业污染 重点行业 废气治理
13 督促1家日用玻璃企业进一步完善废气治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区经济信息委 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
14 ①督促1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②依法依规完成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区环保局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清洁生产 审核
15 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1家. 区环保局 区经济信息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烧结砖瓦 企业整治
16 全面完成不符合产业政策烧结砖瓦企业淘汰验收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 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相关镇街
四、控制工业污染 烧结砖瓦 企业整治
17 对现有烧结砖瓦企业每年至少按照《重庆市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7-2016)》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依法督促不达标企业停产治理. 区环保局 区经济信息委、相关镇街 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
18 ①督促城市建成区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临时建设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全面落实粉尘、扬尘控制 十项 要求. ②对城市建成区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临时建设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每年至少开展1次环境执法监测,依法督促不达标企业完善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城管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烧结砖瓦企业错峰生产
19 督促全区17家烧结砖瓦生产企业在1―2月、6―8月、11―12月,以及用电高峰、环境应急等时段实行错峰生产,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区经济信息委 区环保局、相关镇街 燃煤锅炉 淘汰
20 ①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②通过煤改天然气、页岩气、电等方式,完成5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区环保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煤炭消费 总量与质量控制
21 完善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确保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比重有所下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