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14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人方式: 1.招标人:成武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0-6116697 ? ?? 地址:成武县吕台路与伯乐大街交汇处 2.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娜 联系方式:18816073338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67号A座204B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成武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成武县吕台路与伯乐大街交汇处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30-611669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67号A座204B 联系人:杨娜
电话:18816073338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成武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生物质取暖项目 1.2.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为成武县境内每户配备生物质压块炊暖炉一台、暖气片两组、燃料两吨. 1.3.2 交货期 交货期:30日历天 1.3.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
第五章 1.3.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天宫庙镇、孙寺镇、九女集镇共893户;
二标段:白浮图镇、苟村集镇共1066户;
三标段:伯乐集镇共500户;
四标段:党集镇共835户;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的供货能力和专业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投标人应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包括项目的技术标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交货期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彩页、质检报告等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变更、澄清、答疑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原件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2.2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收到澄清后1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收到修改后1日内 3.2.4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一标段:446.5万元;
二标段:533.00万元;
三标段:250.00万元;
四标段:417.5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为落地价,报价中应包含每户500元建燃料厂费(可自建也可让其他标段中标人代建)、配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试验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含安装过程中的配件、附件)、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管理费、利润、验收费用、招标代理费相关一切手续费、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及相关人员培训等一切费用,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设备正常使用为验收条件). 3.2.6 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价款的95%,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以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无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已进入合同履约阶段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自负 : (1)提供虚假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