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14
建政秘〔2019〕14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蚌埠市绿色建筑 相关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省级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97号)要求,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19年蚌埠市绿色建筑相关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对列入示范的本市项目申报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省、市级财政支持过的同类示范项目,本次不再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产品示范 获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设计、运行),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或运行的项目,且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万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0平方米;

获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产品证书的绿色建材产品.

(二)装配式建筑示范 本年度新建、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其装配率不低于50%(按蚌埠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计算),并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建设科技示范 本年度获省级以上建设科技进步奖、列入省级以上建设科技计划、获省级以建设科技竞赛奖的项目;

施工总承包或监理企业,承接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中推广应用BIM技术的项目.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 本年度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项目,且已开工,既有居住建筑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优先支持采用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 项目如果在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暂不满足申报条件,但是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于2019年9月31日前可以满足申报条件,可以按照容缺承诺方式提出申报.

二、申报方法 项目申报主体应是项目建设、获奖、产品生产等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区)住建部门提出示范申请,由县(区)住建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遴选、初审、汇总,通过政府办公平台(OA)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文提出申报,并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列入市级示范并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三、申报时间 各县(区)住建部门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姝娴,

电话:0552-2567031 附件:2019年蚌埠市绿色建筑等示范项目申报表 2019年5月23日 抄送: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市建管局、市开发办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 2019年蚌埠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 县区 建筑类型 建设单位 示范面积 绿色建筑图审情况 绿色建筑评价情况 标识星级 获批标识时间 通过图审/竣工时间

1 居住建筑类 公共建筑类 是否设计标识 运行标识 二星 三星

2 … 注: "获批标识、图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时间"精确到月份. 项目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手机号码: 县(区)住建部门联系人: 联系

电话: 2019年蚌埠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 县区 建筑类型 结构体系 建设单位 示范面积 装配率(%) 通过施工图 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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