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4 |
1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请在2017年6月7日16:00之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时不予解答.
16 中标原则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7 履约保证金 /
18 中标 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合同通用条款
19 工期 施工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20 质保期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三年.质保期满,更换设备价格应不高于投标单价,并在本次投标时提供质保期满后的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文件中写明过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 质保期满后,若原有配件已不销售,中标人应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升级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原设备价格),使系统正常稳定工作.
21 付款条件 付款方法和条件: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把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宁波交警局专用账户,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退还(无息). (2)第一次付款:项目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通过自检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初验申请,初验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中标人提供合法票据. (3)第二次付款:系统完成试运行,经终验合格并审计决算后7个工作日内,以最终决算的实际总金额为准进行全额结算支付.中标人在提取款项时,应提供相应的合法票据.
22 系统运行维护期内要求 系统运行维护期内要求:当系统出现一般性故障,接到维修通知后,将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12小时恢复正常工作.若问题不能现场解决,也将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必要时包括更换必要的软件、硬件或切换线路,使系统能持续正常工作.
23 售后服务 在宁波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质保期内须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售后服务电话有变更的应提前通知.
一、 总则1.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定义 2.1 招标人 、 招标人 、 甲方 、 业主 系指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2 招标机构 、 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 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 、 供应商 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5 货物或服务 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2.6 * 标志的为重要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4除3.2规定的投标人要求外,如为联合体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4.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