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14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有2种报名方式. (1)在 宁波市第十七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 的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现场设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1日9:00-14: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7、8号馆一楼(宁波市委党校展位),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报名办法:在高洽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有关材料交送招聘单位. (2)采取邮件报名.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10月31日.报名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邮件主题请标明 招聘岗位+姓名 (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接收情况).有关材料:应聘人员填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获市级及以上奖历的自愿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2、资格初审 宁波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或通过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nbhrss.gov.cn/)、宁波党校(http://www.nbdx.cn/),以及中国高校招聘网站发布.
4、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和科研成果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届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 3.科研能力评审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从党校学术委员会学科组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相应的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评审,科研评审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试讲课目.总成绩、试讲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科研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党校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党校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