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14 |
(三)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件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收到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通知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及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评审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在推迟了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若投标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语言及计量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的构成 商务文件部分: 自查表(格式见表5-1) 投标函(格式见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5-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表5-4)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表5-5) 投标响应与谈判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表5-6) 重要指标响应表(格式见表5-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表5-8) 拟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主要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