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14 |
二、合同文件
2 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4.6 提供测量基准 发包人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人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