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4 |
一、按照《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预警信息的预警级别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其中: Ⅳ级适用于威胁程度一般,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Ⅲ级适用于威胁程度较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较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Ⅱ级适用于威胁程度很高,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Ⅰ级适用于威胁程度很严重,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政府授权机构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 1.启动应急预案;
2.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级别;
5.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二)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除采取第一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