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14 |
1 总则
2 住区环境的综合营造 2.
1 总体环境 2.2 光环境 2.3 通风环境 2.4 声环境 2.5 温、湿度环境 2.6 嗅觉环境 2.7 视觉环境 2.8 人文环境 2.9 建筑环境
3 景观设计分类 3.1 分类原则 3.2 设计元素 3.3 景观设计分类表
4 绿化种植景观 4.1 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 4.2 公共绿地指标 4.3 绿地率 4.4 院落组团绿地 4.5 绿化种植相关间距控制规定 4.6 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规定 4.7 植物配置 4.8 植物组合的空间效果 4.9 绿篱设置 4.10 宅旁绿化 4.11 隔离绿化 4.12 架空空间绿化 4.13 平台绿化 4.14 屋顶绿化 4.15 停车场绿化 4.16 古树名木保护
5 道路景观 5.1 景观功能 5.2 居住区道路宽度 5.3 道路及绿地最大坡度 5.4 路面分类及适用场地 5.5 路缘石及边沟 5.6 道路车档、缆柱
6 场所景观 6.1 健身运动场 6.2 休闲广场 6.3 游乐场
7 硬质景观 7.1 雕塑小品 7.2 便民设施 7.3 信息标志 7.4 栏杆/扶手 7.5 围栏/栅栏 7.6 挡土墙 7.7 坡道 7.8 台阶 7.9 种植容器 7.10 入口造型
8 水景景观 8.1 自然水景 8.2 庭院水景 8.3 泳池水景 8.4 装饰水景 8.5 景观用水
9 庇护性景观 9.1 概念 9.2 亭9.3 廊9.4 棚架 9.5 膜结构
10 模拟化景观 10.1 概念 10.2 模拟景观分类及设计要点
11 高视点景观 11.1 概念 11.2 设计要点 13.2 常用树木选用表
12 照明景观 12.1 概念 12.2 照明分类及适用场所
13 景观绿化种植物分类选用表 13.1 常见绿化树种分类表 13.2 常用树木选用表 13.3 常用草花选用表 参考文献 当前位置:专业资料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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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 窗体顶端 关键字: 显示 排序 窗体底端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 主编单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颁布时间:2004年6月7日 页面功能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推荐] [投稿]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编辑:cbsky]
1 总则 1.1 本导则是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满足21世纪居住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促进我国环境景观设计尽早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编制的.旨在指导设计单位和开发单位的技术人员正确掌握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理念、原则和方法.通过导则的实施让广大城乡居民在更舒适、更优美、更健康的环境中安居乐业,并为我国的相关规范的制定创造条件. 1.2 本导则遵循国内现行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其他法规,并参考国外相关文献资料编制的,具有适用性和指导性. 1.3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应坚持以下原则: 1.3.1 坚持社会性原则.赋予环境景观亲切宜人的艺术感召力,通过美化生活环境,体现社区文化,促进人际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设,并提倡公共参与设计、建设和管理. 1.3.2 坚持经济性原则.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注重节能、节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并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达到优良的性价比. 1.3.3 坚持生态原则.应尽量保持现存的良好生态环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态环境.提倡将先进的生态技术运用到环境景观的塑造中去,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1.3.4 坚持地域性原则.应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空间环境,避免盲目移植. 1.3.5 坚持历史性原则.要尊重历史,保护和利用历史性景观,对于历史保护地区的住区景观设计,更要注重整体的协调统一,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