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4 |
五、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以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不低于 元/月(或乙方工资报酬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 ). 2. 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3. 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报酬.
(二)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乙方依法享有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本单位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 .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有单方变更的法定条件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的相关条款: 1.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性规定已经修改或失效;
2. 3.
(三)变更聘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聘用合同协议书》.
(四)符合《聘用制度意见》及《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有法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之一的或者属于按照规定必须报用人单位或有关部门批准的除外. 1. 聘用合同期未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 聘用合同期未满,甲方解除本合同,按照规定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而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3. 甲乙双方签订了出资培训协议或保密协议,对解除合同的补偿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补偿. 4. 涉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3. 4.
(六)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定,若乙方属于首次聘用制执行前的原固定职工,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不再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其一次性补助.
(七)办理有关手续事宜. 1. 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后,甲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乙方的人事档案. 2.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交给乙方使用或保管的技术资料、工具等物品如数交还甲方. 3. 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后,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及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调转事宜.
(八)其他: .
七、经济补偿金 聘用合同期未满,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除了法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外,其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 乙方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4. 5. 6.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 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承付违约金 元;
2. 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 违约行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