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4 |
三、磋商响应文件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单价明细表
四、磋商保证金
五、商务性文件
六、技术性文件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八、授权委托书 3.2 磋商保证金 3.2.1服务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服务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保证金必须确保在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未递交,有效的磋商保证金进账凭证的复印件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3.2.2服务商不按本章第 3.2.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2.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服务商和中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 3.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服务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服务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服务商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3.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3.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时间、磋商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3.3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复印或打印,并由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各投标单位磋商响应文件均应加盖骑缝章. 3.3.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及电子文档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 副本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5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密封,注明 正本 和 副本 、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 字样,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与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均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都要加封条,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1.2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 副本 、 电子文档 字样. 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服务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4.2.2服务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4.2.3服务商应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4除服务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服务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服务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服务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服务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 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