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4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 1.6 保密 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2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6.3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1.6.4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招标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6.5 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本工程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偏离 1.11.1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