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4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代理服务费. 1.6 保密 1.6.1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2 响应人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6.3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1.6.4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响应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响应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响应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6.5 响应人不得向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响应人有此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