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14

2.没有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扣2分,应配专职而配兼职的扣1分;

3.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扣7分,缺一项制度扣0.5分;

4.没有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扣6分,缺一个方面内容扣0.5分. 6.每年均有防护设施改造、个体防护用品、宣传培训、健康监护、危害治理等必要的经费投入(10分) 查阅2016年、2017年企业年度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帐目、票据等.企业每年应将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纳入成本预算,包括防护设施配置或改造、个体防护用品购置、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业健康监护、危害预防和治理等方面. 两年都没有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纳入成本预算),扣10分,少一年扣5分,每年实际经费投入不足酌情扣分. 7.每年至少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在现场醒目位置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10分) 1.查阅2016年、2017年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注重检查检测点是否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选点原则与数量要求;

2.现场核查检测结果公布情况. 1.没有取得资质的机构检测不得分;

2.未定期检测扣10分,少检一年扣5分,检测点选点原则与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少检一个点或一项扣2分;

3.没在现场醒目位置公布检测结果,扣2分. 8.在粉尘、毒物、噪声等主要危害作业岗位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识或告知卡;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5分) 1.现场重点检查存在粉尘(尤其是矽尘)、毒物、噪声等主要危害作业岗位是否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规范设置警示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危害告知牌);

2.现场抽查5名从事接触粉尘、毒物、噪声作业的劳动者,询问其合同告知情况,并核查其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进行告知,或者有没有补充合同或专项合同告知. 1.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扣2.5分,少设1个岗位或少设1项危害扣0.5分,设置不规范酌情扣分;

2.合同中未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的扣2.5分,一人未告知扣0.5分. 9.为劳动者配发符合国家标准和适合岗位防护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

劳动者能正确佩戴并坚持使用个体防护用品(5分) 1.查是否有个体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采购发票、发放(更换)登记记录(有无个人领用和更换签字);

2.查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及产品说明书.配备标准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3.现场检查,记录未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劳动者数量. 1.无个人领用(更换)签字的《个体防护用品发放(更换)登记记录(台帐)》不得分,无采购计划扣2分;

2.一种防护用品不合格扣2分;

3.每发现一个人未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扣1分. 10.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一人一档"健康监护档案(5分) 1.检查2016年、2017年在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注意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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