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9-19 |
1 万吨再生纸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的函 望江县和平再生纸厂: 你公司报来《年产1.1万吨再生纸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结合望江县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望环许〔2017〕38号),经研究,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所述内容及评价结论.技改项目位于望江县长岭镇金鸡山村现有企业厂区内,总投资5790万元,主要技改内容包括:对现有4条生产线设备进行拆除,升级改造成一条生产线(采用1条3800/120圆网多缸造纸生产线),本次技改不涉及产能变更,仍为年产1.1万吨再生纸,部分公用辅助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已取得望江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文件(望投资〔2017〕11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原材料、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该项目.
二、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强化 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
本项目锅炉蒸汽冷凝水循环使用,造纸过程产生的浓白水直接回用,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及生产产生的稀白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CASS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中,不得外排.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特殊区域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其它区域防渗措施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落实.
(二)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本次技改将现有2台2t/h锅炉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改造其燃烧器,改造为成型生物质锅炉,同时新增一台4t/h的成型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淘汰现有水膜除尘器,改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锅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排放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要求;
本次技改对现有的污水处理站投加除臭剂,以减少恶臭气体NH
3、H2S的排放,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污水处理站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望江县规划局及长岭镇人民政府应确保本项目防护距离内不建设医院、学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
(三)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合理布局,高噪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密闭措施,加强厂区绿化,规划操作,强化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排限值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技改后,项目全厂固废主要为制浆造纸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分切边角料、初步沉淀残渣、锅炉灰渣、污泥及生活垃圾等.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料、塑料杂质等收集后外售处理;
污泥及锅炉灰渣做农肥利用;
分切边角料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在厂区设置一座固废临时暂存库以及一座污泥暂存库,设置的一般固废临时暂存库及污泥暂存库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并做到防渗、防雨淋、防流失.
(五)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 落实《报告书》中提到的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设备检修维护;
按《报告书》计算,本项目应急事故池可依托现有的600立方米应急事故池,事故池应保持常空,事故状态下要确保切断设施运转正常、事故废水能自流进入,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针对技改升级项目及时调整厂区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备,配备相应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
(六)施工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宜政发〔2014〕3号)要求,规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落实建筑施工 围、盖、洒、洗 等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噪声,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施工作业应安排在昼间进行并远离敏感点布置,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 施工废料尽量回用,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应符合《安庆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宜政发〔2013〕14号)相应规定;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交由环保部门集中处置.
(七)妥善处理拆除设备 淘汰改造的装置及设施拆除工作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单位应对拆除设施和装置进行妥善处理.
(八)强化信息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要求,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公布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九)落实自行监测工作和排污许可制度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做好监测数据记录与保存工作;
同时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后期应认真开展排污申报工作.
(十)项目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 若项目的规模、原料性质、采用的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三、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执行零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不在单独下达;
技改后全厂大气污染物烟尘、SO
2、NOX排放量均有所减少,其中烟尘、SO2排放量可在现有项目已申请的总量内平衡,由于NOX排放量现有项目未申请,技改后NOX控制指标为5.549吨/年.
四、以上意见,请予以落实.你公司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各阶段应根据项目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监测,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够得到有效防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符合环保竣工条件后,请你公司主动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报备.
五、其他要求.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望江县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并按规定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请属地环保主管部门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安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望江县规划局,市环境监察支队,望江县经信委,望江县环境保护局,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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