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4 |
1、发包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排水沟、进水渠、管涵、泵房、田间道、机耕坡、绿化种植(紫薇、日本晚樱)等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开发总面积16.016公顷(240.23亩),新增水田15.7159公顷(235.74亩),其中:新建排水沟838m,进水渠407m,新建D600管涵114m,泵房1座,田间道769m,机耕坡14个,紫薇79株及日本晚樱78株.项目预算价为1344996元,发包价为1227472元【即总价下浮9%,其中不可预见费39175元(含税)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竞包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竞包人须为《2017-2018年度宁海县规模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中 水利水电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3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填报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2号,竞包人需在 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上填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信息. 2.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竞包人在参加本工程竞包前应当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 2.6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浙水建〔2010〕33号,竞包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 2.7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 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竞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2.8 1)各竞包人如有资料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①竞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竞包人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发生以上任一情况,一经查实,第一次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并在宁海县水利局网站曝光台进行通报处理,如再次发生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9根据 宁党办[2010]43号 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 五禁止五不准 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