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提供送货服务及安装调试服务,确保所采购产品可在复审委现有系统环境下正常运行,在安装期间发生的设备损坏、短缺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由供货方负责;
设备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三年原厂服务;
设备保修期内需提供7*24小时保修服务,保证发生故障时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
故障发生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供货方应于故障发生24小时内提供相同型号的备用设备;
保证所有更换配件均为原厂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