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4 |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4月9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4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生源或在济宁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